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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贡嘎县(部门)概况
贡嘎,是西藏雅砻文化的发源地之一,是西藏的窗口、山南的门户。下辖4镇4乡,36个行政村,101省道横贯全县,民族特色产品享誉区内外,素有“氆氇之乡,围裙之邦”之称。贡嘎县资源丰富——全县沿雅江两岸和羊卓雍湖分布,土地辽阔且肥沃;还有全区闻名的“围裙之乡”、“氆氇之乡”的杰德秀镇、朗杰学乡;贡嘎县四通八达,区位优势显著;101省道、307省道更是从东西、南北贯穿全县。
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形式,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农牧业现代化,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加速文化旅游事业发展,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深化改革开放,坚持优化发展环境,保持了社会持续和谐稳定。2017年,我局在县委、人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严格监督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财政改革和财政管理的中心工作,从县域经济发展全局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改进工作作风,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继续强化资金保障,加快推进财政改革,加大财政资金向农牧区、“三农”倾斜.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大幅减少,其原因:一是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税务厅[2016]23号文件中“全区金融业实行分支机构按月就地预缴”的推定,故将我县管辖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嘎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贡嘎县支行”的税收不在我县征收范围内,因此减少了金融行业税收;二是2016年实行“营改增”政策调整,税收分成比例下降,致使本级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比例大幅下降;三是根据(藏国税收便[2016]41号)文件《关于十家企业增值税超缴税款退税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县对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的增值税超缴税款进行了退税。以上三大方面导致我县税收从去年开始大幅减少,直接影响了本级财政收入。
我县共有独立核算机构数为59个,其中:行政部门51个,其主要职能为贡嘎县党委、政府所属各个不同职能的行政机关;政法系统共计4个单位,包括公安、检察院、法院及司法局,其主要职能是维护我县的公共安全,保证我县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事业部门4个,教育独立核算机构1个,下设两所中学及小学。主要职能分为教育局机关总体安排和部署我县教育工作各项政策的落实,中学、小学具体服务于我县的基层教育工作;农林水事务3个单位,主要职能是指导和服务我县农牧业、林业、水利事业的运转和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共2个单位,含电视台、文化局,其主要职能是传达政策和法律,丰富人民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医疗卫生2个单位,乡镇卫生院包括在人民医院里面,没有单独列出来,其主要职能是服务全县人民看病就医和防治防疫工作。
2017年我县机构编制数59个,其中行政机构54个,事业机构5个,今年参加部门决算的有 59单位,其中本年新增18个单位。人员编制1539人,其中行政编制639人,事业编制900人,年末职工人数为1723人,其中:共产党机关159人、政府机关390人、人大常委会机关11人、政协机关7人、群众团体9人、政法机关311人;教育系统我县2017年末学生人数共计4618人。
第二部分 贡嘎县(部门)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详见附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详见附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详见附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详见附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贡嘎县(部门)2018年度预算数据分析
预算安排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预算总财力为67236.18万元,其中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2065.75万元。
(一)公共财政预算。2018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67236.1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23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125万元,下降17%;税收返还1262万元;体制补助收入922.5万元,与上年持平;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7711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03万元,结算补助1183.8万元,基层公检法转移支付587.84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11188.3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2143.35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620万元; 固定数额补助7419.86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5704.36万元;其他一般转移支付收入2303.9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8187.46万元。稳定调节基金2065.75万元,其中去年结余940.75万元,去年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5万元。
(二)政府基金收入80万元。
预算安排的特点
(一)编审程序规范、透明。2018年预算编制从去年12月开始到今年3月份,期间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衔接工作,充分尊重业务科室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遵照我县跨越式发展和稳中求快的要求,结合本县收入实际,充分考虑我县税源和非税收入及非正常增收因素,确定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紧缩并下降17%,并将上级转移支付及调解稳定基金全部纳入预算盘子中,确保了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今年我县全面推行预算改革,各预算单位的预算编报从往年财政代编模式成功转变为各预算单位自行编报并自行公开,同时实现预决算公开率达到100%(除涉密单位外)。
(二)重点支出保障有力。支出预算安排充分考虑财力可能,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确保了市委、市政府确立 “十大民生工程”、示范村建设、扶贫等重点项目。
(三)一般性支出有效控制。2018年预算编制中,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以及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厉行节约条例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辆购置费等。由于受政策性改革的影响,我县财政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但在民生资金、运行经费、项目支出方面应保尽保,对于基本行政运行、工作经费方面的支出预算进行严格控制。 根据藏财预字【2017】177号及山财预字【2017】601号文件精神,今年的“三公”经费无需在进行缩减,但我县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从紧安排预算。分别为:公务接待费在2017年决算数为87.4万元,2018年预算保持与上年持平;公车运行及维护费2017年的决算数为731万元;2018年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为707万元,同比下降19%;未产生因公出国支出。
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我县财政预算总支出为67236.18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14289.06万元;(2)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634.74万元;(3)教育安排13332.67万元;(4)科学技术安排99.2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安排816.39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安排6750.27万元;(7)医疗卫生安排7225.62万元;(8)节能环保安排295.19万元;(9)城乡社区事务安排1803.23万元;(10)农林水事务安排13191.63万元;(11)交通运输安排65.2元;(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服务支出安排149.52万元;(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31.64万元;(14)国土海洋气象事务147.53元;(15)住房保障支出1782.6万元;(16)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安排5万元;(17)预备费安排616.7万元,占总财力的1%。政府性基金支出土地补偿及拆迁款80万元。
(二)按支出经济分类:(1)工资福利支出24084.33万元,占总财力的35.8%。(2)商品和服务支出2091.49万元,占总财力的3.1%。(3)个人和家庭补助1066.99万元,占总财力的1.6%。(4)其他资本性支出39993.37万元,占总财力的59.5%。
重点、其他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项目、法定支出39993.37安排万元,占本级财力的59.5%。
(一)加大强农惠农“十大民心工程”安排。支农投入1328.61万元,占本级财政收入的21%。
“十大民生工程”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一是安排教育优先工程,上年度财政收入的25%为标准,本级投入1589.5万元。二是安排卫生提升工程,先心病筛查1.25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7.52万元;大病救助基金42万元;住院分娩补助61.38万元;僧尼及城乡居民健康体检本级配套220.22万元;防艾经费1.25万元;疾控预防经费1.5万元;村医补助79.44万元;三是安排社保提标工程,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77.87万元;干部体检费176.61万元;城乡居民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补贴本级配套77.27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9.78万元;五保供养机构运行保障本级配套154.76万元;经济困难高龄老人补贴76.2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配套75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46.41万元;优抚对象人员抚恤金和生活补助2万元;贫困残疾人员生活补助及重度护理补贴配套304.48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配套15.28万元;自然灾害5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配套158.4万元;义务兵统筹金4万元;流浪乞讨人员保障1万元;五保集中供养287.36万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员补助12.24万元; 四是安排保障性工程、干部职工医疗保险1234.6万元;干部职工养老保险财政补贴3086.5万元;干部职工工伤保险财政补贴30.87万元;干部职工生育保险财政补贴108.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92.22万元;住房公积金1837.17万元。五是安排增收富民工程。扶贫投入不低于上年度本级财政收入10%的标准,即在2018年投入635.8万元,全县安排精准扶贫专项工作经费100万元,其中8个乡镇安排专项经费12万元。六是安排文化惠民工程,县级非遗传承人补助4.2万元;县级有线电视数字化建设项目配套23.26万元;文化综合活动服务中心16万元;文物保护4万元;扫黄打非4万元;民间艺术团补助配套70.15万元;文化大发展配套50万元;精神文明、宣传报道、网信及执法大队经费11.5万元。
(二)加大产业扶持投入推动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安排旅游促销经费17万元;招商引资32万元。
(三)加大维护稳定投入确保社会局势长期稳定。
安排维护稳定投入353.03万元,同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6%,占本级收入的6%。
(四)加大基层组织建设投入推动城乡社区和谐稳定。
安排基层组织建设投入1152.76万元,占本级总财力的2%。其中:安排基层党团组织建设资金9万元;安排基层组织建设经费124万元;安排第一支部书记办实事经费及安家补助、交通费共计63.68万元;村组党员活动经费及报酬653.55万元;党内激励帮扶资金50万元;安排驻村人员各项补助135万元;机关党支部活动经费117.53万元。
(五)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安排基层政权村居标准化建设资金960万元,建设项目勘测定界及地上灾害评估经费100万元,城镇修补测费100万元,项目前期费200万元,城市维护费80万元,公务员奖励资金40万元,创建等级医院经费400万元,国土征地补偿1635.37万元,耕地占用税155万元,耕地开垦费187万元,《贡嘎县志》编修印刷出版费100万元,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配套资金190.74万元,旅游发展资金1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经费179万元,支农资金安排5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中心廊道防滑改造资金28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是指经法定程序由国家权力机关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政府预算实行日历年制,与会计年度相同,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 预算(我县无此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 财政预算收入”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按照财政体制划分,由地方分享收入和地方固定收入构成, 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是地方财力的自身收入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根据《预算法》规定,将“公共 财政预算支出”的名称统一变更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反映财政收入安排的具体方面,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形 式反映,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 出、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 房保障支出等。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 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 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 成部分。主要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 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财政通过超收或清理整合结 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 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 调入并安排使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在编制年度预算调入使 用后的规模一般不得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 的5%。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 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 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 行为。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和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 经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或者财政部规定,为支持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 的财政资金。
政府性基金支出:指通过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 出,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科目的形式反映。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按照政府的各项职能活动将支出进行分类;支出经济分类:按照政府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将支出进行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