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农牧民子女和贫困子女上大学资助政策,对我市普通高考考入国民教育全日制计划内区内外大学本科、专科的山南籍农牧民子女和贫困子女(含非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子女)进行资助,标准为区外本科生、专科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0元、8000元,区内本科生、专科生每生每年资助8000元、6000元;就读免补专业的,每生每年资助5000元。实施干部职工子女上大学奖励政策,对我市普通高考考入国民教育全日制计划内区内外大学本科、专科的干部职工子女进行奖励,标准为每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实施博士生和硕士生资助政策,对本科毕业之后直接考上博士生、硕士生的山南籍学生,每生每年资助20000元、15000元。残疾学生、因公牺牲人员子女上大学,由山南市教育局制定标准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