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实施民政兜底脱贫攻坚行动,织密织牢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充分发挥民政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的中兜底保障作用。
近日,我局组织专人深入各乡(镇),进村入户,向村委会领导询问了解申请低保家庭经济状况,严格按照《山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山南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对我县农村低保进行排查在现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以家庭年人均收入4450元为保障标准,收入超出保障标准应退出,收入低于保障标准应纳入,坚持统筹兼顾,应保尽保,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现“精准认定、兜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