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兜底保障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保障农村低保对象基本生活,兜住农村低保底线。按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要求,我县农村低保对象389户892人,农村低保对象2018年生活补助资金177.3692万元(含市“十大民心工程”补助26.76万元,自治区提标补助27.206万元)已汇入低保对象民生资金存折“一卡通”上,并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在乡(镇)和各村委会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及时通知低保对象领取保障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