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兑现2026年1月至5月贡嘎县农牧民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全面落实农牧民转移就业扶持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山南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牧民增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激发我县农牧民外出务工积极性,拓宽农牧民工资性收入渠道,切实把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兑现方案》(山人社发〔2026〕17号)及《山南市关于2026年促进农牧民增收的若干措施》(山政办发〔2026〕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兑现2026年1月至5月期间贡嘎县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兑现范围
(一)市级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符合我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相关政策规定,正常实现跨区域外出务工、满足务工时长等全部申领条件的辖区内农牧民群众。
二、补贴标准
(2026年1月—5月)本次兑现针对2026年1至5月期间,跨县、跨市或跨省累计务工时长及收入达到以下条件的人员:
(一)累计务工满3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到1万元及以上的,按每人4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二)累计务工满4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按每人6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三)累计务工5个月及以上,且务工收入达1.5万元及以上的,按照每人800元标准发放务工补贴。
三、申报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工资银行流水、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用工方出具的工资证明等其中之一即可申领;
(二)山南市农牧民跨区域转移就业务工补贴申领表。
四、报送时间及地点
(一) 请各乡(镇)务必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务工补贴申请材料初审、台账整理、公示3个工作日后(公示情况要覆盖农牧民群众所在村居),统一将纸质版材料(加盖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报送至人社局就业办。
(二)报送地点:贡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公室(三楼302)
五、其他事项
本次补贴兑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压实工作责任,高效推进材料收集、初审上报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全部工作,逾期未按时上报的,统一纳入下一批次补贴兑现范围。如有政策疑问,请及时与县人社局就业办沟通对接,切勿擅自解读政策、违规办理申领手续。
六、监督要求
各乡(镇)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等行为。对骗取补贴行为的,将追回资金并取消其后续相关补贴资格。请各乡(镇)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宣传,确保符合条件的农牧民及时申报、应享尽享。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