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委各部、委、办,政府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驻县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经政府党组研究,并报请县委研究同意,决定调整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后的县政府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如下:
平 措(政府党组书记、县长) 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县政府党组工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审计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审计局、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雷 凌 湘(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常务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受援、地方志、区外组团式就业工作。
分管受援办、方志办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张 海 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 负责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国防动员、人民防空)、财税、招商引资、搬迁工作、应急管理、统计调查、税务、能源、铁路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局、应急管理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县政协委员会、县人民检察院、消防救援大队、电信贡嘎分公司、移动贡嘎分公司、联通贡嘎分公司、中石油贡嘎加油站、税务局、贡嘎祥瑞投资责任有限公司。
周 明(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县长)负责旅游、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文化、文物、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商务工作。
分管县旅游发展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化局(文物局)、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商务局(经济合作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县人民法院、西农正兴燃气公司贡嘎气站、邮政。
索朗赤来(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农业农村(乡村产业)、科技、增收、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金融、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科技局、乡村产业发展局)、民政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县残疾人联合会、各商业银行、人武部、驻军部队、烟草公司贡嘎分公司、各保险公司。
李 合 国(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环境保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后勤服务、水利工作。
分管市生态环境局贡嘎县分局、人社局、水利局、后勤服务中心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县供电公司、山南市幸福家园建设管理局。
扎西次仁(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教育(体育)、语言文字、信访工作联席会议。
协助张海强同志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教育局(体育局)、信访局、藏语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译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县应急管理局工作。
联系工商业联合会、统战部(民宗局)。
朱京涛(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林草(自然保护)、自然资源、公安工作。
分管县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县气象局、江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
陈 敏(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办公室(外事)、市场监督管理、司法、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外事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协助分管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联系县总工会、团县委、妇联。
尼旺次仁(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协助平措同志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三医”联动、医改工作和机场3+1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保障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医保局、中心医院和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工作。
联系县武警中队、民航西藏自治区管理局。
益西顿珠(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协助平措同志党组工作。主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各部门工作,衔接与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有关具体工作,负责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筹备工作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边巴(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协助平措同志党组工作。主持县财政局全面工作。
政府班子成员外出期间交叉代管工作分工:
平措同志外出期间由雷凌湘同志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
张海强同志与扎西次仁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周明同志与陈敏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索朗赤来同志与李合国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朱京涛同志与尼旺次仁同志交叉代管分管工作。
相互交叉代管的同志在工作岗位时,不行使交叉分管职责。交叉代管的两位同志同时不在岗位时,由平措同志或主持工作的同志指定其他在岗的同志代管其分管工作。分管同志必须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对所分管工作在岗或不在岗期间都负主要责任,交叉代管同志只负代管责任。
贡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