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地处置建筑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和突发性事件及气象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保障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 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件或灾害为保证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与救援行动降低事故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
(二) 突发性事件是指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
(三)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和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 事故类别包括
1.深基坑坍塌
2.塔式起重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倒塌
3.整体模板支持体系坍塌
4.多高层建筑外脚手架倒塌
5.触电事故
6.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
7.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五) 灾害主要有冰雹、暴雨、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破坏性地震、疫情灾害等。
(六) 人为突发性事件对社会不满报复社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的稳定、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
(七) 工作原则一是以人为本明确职责。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行业监管与企业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提高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在建设局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各级管理机构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确定各建筑企业相应职责有效处置突发事件三是统筹协调快速反应。统筹协调各级应急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做到发现、报告、处理、控制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出现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理。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贡嘎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内设一个办公室、三个应急抢险救援队和若干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应急指挥部组成成员如下:
总 指 挥 白国华
副总指挥 吴捷、陈飞
成员由住建局各部门、站及本县建筑业企业负责人组成,指挥部应急办公室设在局建筑管理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工作。
(一)局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县政府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指挥、协调贡嘎县建筑工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工作。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定期检查、分析、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二)局应急办公室职责
1、抓好局应急队伍的人员落实和装备配备不定时地开展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对施工企业和人员的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教育抓好上岗培训做到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2、根据各施工单位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机构通信网络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风险防范体系落实建筑工程安全防范和预警工作。
3、在应急响应期间负责局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联络和协调及时传白局应急指挥部的指示严密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应急响应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政府及上级部门的各项指令和要求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4、调度车辆、配备应急灯等用具。
5、落实好局和局应急救援值班。
(三)应急抢险救援队职责
1.服从局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及时派遣队伍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2.落实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并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纪律、程序和注意事项的教育。
3.按规定集中存放配备、装备并派专人负责。
(三)应急抢险救援分队职责
1.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制度、责任并定期对安全生产检查分析督促落实。
2.建立应急抢险救援分队和网络人员组成、装备情况和职责可参考《贡嘎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中应急抢险救援队的模式根据企业发展特性作适当调整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落实好人员和设备并作为安全施工措施开工前报县建设局审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3.签订新项目开工的安全责任书健全项目安全机构建立安全生产台账抓好安全培训上岗培训工作及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4.做好防暴抢险及突发性气象灾害的预防工作。
各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在暴雨突发性气象灾害来临前应对在建项目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1)基坑和其他地下作业的支护脚手架的拉结固定。防止深基坑及脚手架坍塌事故的发生;(2)井架、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的拆装固定施工现场制高点的避雷设施的安置以及触漏电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防止大型机械设备倒塌事故和雷击事故的发生;(3)做好“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设施的管理。防止人员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4)加强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和检测特别是简易民工宿舍的管理对存在隐患的要进行加固对一时无法加固的临时设施坚决予以拆除;(5)暴雨突发性气象灾害到来前施工企业要做好在建项目人员撤出方案施工企业应根据县政府发出的暴雨和突发性气象灾害警报适时组织人员撤离。
5.发生事件第一时间上报县建设局并组织进行自救。
6.配合相关部门处置好善后工作。
三、预警与预防机制
应急办公室应当定期研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监测、预警网络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并做出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加强事故应急处置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事故分四级 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四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二)重大事故Ⅱ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三 、较大事故Ⅲ级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
四、一般事故Ⅳ级
房屋建筑工程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和事故险情。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情况。
2、报告程序
发生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Ⅳ级、Ⅲ级、Ⅱ级、Ⅰ级重大事故后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按职能如实向局应急办公室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对隐瞒不报者要严肃查处。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3、报告内容
建筑工程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2.建筑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经理、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执业资格等情况。
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紧急抢险救援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原因的初步分析。
5.采取的措施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二)预案启动
发生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启动预案按照县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响应程序
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县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灾害的统一救援抢险具体程序如下:
⑴出现大型机械设备、建筑物倒塌及工地房屋倒塌等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程序由指挥部通知应急办公室实施抢险。⑵属重特大事故的由应急办公室立即上报县有关部门并下达抢险任务。⑶现场指挥人员率先奔赴现场指挥抢险。
⑷抢险队接到指令后队长迅速集合队伍交代出事地点及最佳抢险交通线路、现场危险程序等要点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出事现场进行救援。
⑸应急办公室负责做好安全监护并把工地的抢险自救队编入局抢险队进行抢险。
(6)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及时与120联系送医院救治。
(7)对影响场外交通堵塞的首先分流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并通知122速来处理然后分情况进行现场清障。对现场存在继续危及附近居民安全的情况应立即疏散居民采取措施确保安全。
(8)项目经理及安全员要坚守岗位及时准确上报险情、危害程度等现状并组织项目抢救分队人员自救。
六、善后处置工作
1、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善后处置工作积极做好恢复生产经营工作维护社会安定。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或配合相关部门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并及时结案。
3、公司和项目经理要落实值班人员防止意外事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