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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打响!这三类场所要格外注意

2024-01-31 15:50:00 来源:西藏

近期

河南、江西等地连续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

为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

坚决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决定

从即日起至 3 月底

在全区组织开展

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

1月底前

除患攻坚阶段

3月中旬前

验收评估阶段

3月底前

重点整治三类场所


(一)“九小场所”。包括小型学校幼儿园、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民宿)、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二)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包括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


(三)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寺庙文物古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剧本娱乐)、商场市场、医院、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养老院、儿童福利院、旅游场所等场所。


重点整治八类问题

(一)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期间未严密落实火灾防范措施。

(二)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

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

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

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足、维护不到位。

1.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停用、未保持完好有效。

(五)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

1.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

(六)不落实燃气消防安全整治要求。

1.餐饮场所未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未按规定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制定和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违规用气、用火、用电。


2.餐饮场所在地下或半地下空间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存放气瓶总重量超过100kg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在用气瓶和备用气瓶未分开放置,连接软管长度超过2米、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未规范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


(七)不符合电气消防安全要求。

1.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

2.电气线路老化未及时更换。

3.电气线路未定期进行专业检测。文物古建筑每年至少检测两次、商业综合体每年至少检测一次。

(八)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或充电。

2.电动自行车在室外“飞线充电”。

实施“六大行动”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全面发动三类场所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各有关部门按照三类场所消防检查要点,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组织发动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伍、维稳综治等基层力量开展排查。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地(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积极推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全面宣贯《西藏自治区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评估规范》,持续推广消防安全“七项新措施”,推动文物古建筑对标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主流媒体、各类新媒体平台记者随行报道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展,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落实相关奖励措施,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居民自觉落实“三清三关”(“三清”指“清厨房、清阳台、清楼道”;“三关”指“关燃气、关电源、关火源”)。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人员密集等三类重点场所,突出经营场所业主、员工、宿舍管理员、医护人员和护工、物业人员、保安员、基层执法人员和网格员等“七类重点人群”以及乡镇消防队、微型消防站、企业专职消防队“三支处置队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演练活动。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对火灾多发区域、问题突出的行业,组织基层政府、行业部门和大型连锁企业、不放心不托底场所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讲清责任、讲清风险、讲清危害、讲清防范措施。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地(市)成立督导组下沉到县(市、区),开展“穿透式”“印证式”“关联式”明查暗访。各行业部门抽调业务骨干,分地(市)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自治区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

三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站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提高政治站位,把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狠抓大整治工作质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强化统筹推进。要将消防安全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冬春消防安全防控、城镇燃气消防安全整治、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

(三)强化监督问效。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纳入日常督导检查内容,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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