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及《山南市雅鲁藏布江、西巴霞曲、洛扎雄曲、娘江曲、色曲等五条河流河道采砂规划(2025—2027年)》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西藏贡嘎祥瑞砂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西藏自治区雅鲁藏布江贡嘎县江塘可采区河道采砂现场开采方案和清理修复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雅鲁藏布江贡嘎县江塘可采区河道采砂项目;
采砂权人:西藏贡嘎祥瑞砂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置:雅鲁藏布江贡嘎县江塘镇江塘村河段右岸(南岸)河漫滩地带;
出让资源量:347万m³;
出让期限:2年。
二、2026年度开采控制指标
采砂面积:173.34hm²;
开采深度:≤1.0m
控制高程:+3584m(h85)~+3594m(h85);
终了边坡角:≤30°;
采砂方式:旱采(枯水期采用挖掘机直接开采)。
三、采砂范围
本年度采砂范围严格控制在《规划》确定的20个拐点圈闭范围内,距天然岸坡留设大于10m安全距离,距G349国道留设大于20m安全距离,与涉河建筑距离保持在100m以上。已扣除主河槽区域27.92hm²,采砂范围不涉及禁采区及保留区。
四、禁采期
本年度禁采期为每年6月30日至9月30日。其他月份如出现超警戒水位等特殊情况,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临时禁采公告。可采期内每日20:00至次日8:00为禁采时段。
五、堆卸砂场设置
加工区位于雅鲁藏布江河道管理范围外,用地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43955.63m²,紧邻G349国道,距离采砂取料点约3km。
六、生态修复与监管要求
本项目实行“边开采、边修复”管理模式,采砂结束后按方案要求完成采坑回填、弃料清理、河床平整、岸线重塑及植被恢复工作。采砂现场将安装视频监控、GPS定位、出入卡口计重计量等信息化监管设施,实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
七、公示期限及意见反馈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贡嘎县水利局反映。
受理单位:贡嘎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893-7393030
监督电话:0893-7392125
贡嘎县水利局
2026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