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资产的扶贫带贫减贫效应,推动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保障脱贫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时解决“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收益资金“一发了之”“一分了之”“一股了之”及“福利泛化”等问题,现将我县3个县级统筹扶贫产业项目2024-2025年度收益分红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我县综合市场工程建设、雅江河谷集散中心建设、色玛旅游接待中心建设3个县级统筹“十三五”扶贫产业项目,2024-2025年度累计产生租金收益33万元,其中综合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收益15万元、雅江河谷集散中心建设项目收益5万元、色玛旅游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收益13万元。
根据《贡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和联农带农工作机制》相关规定,本次提取项目总收益的20%(6.6万)用于全县防止返贫监测户分红,涉及监测户44户164人。结合监测户家庭实际困难情况,分红标准每人400元,共计6.56万元,剩余资金400元,待下一年度收到产业项目收益后,再统筹用于后续分红。
本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贡嘎县农业农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达娃片多 13549081772
贡嘎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