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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2026年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 |||||||
| 填报单位:贡嘎县自然资源局 填报时间:2026年5月28日 |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检查范围(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频次 | 检查方式 | 备注 |
| 1 |
矿山生态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五十六条 |
我县现存矿业权分为两类: |
通过资料检查、实地核查两种方式,核查以下内容: |
采矿许可证在有效期且生产正常的矿山,全年检查不少于 2 次;露天、高风险及重点监管矿山,全年检查不少于 4 次;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长期停产或存在违法线索的矿山,全年检查不少于 3 次并实现全覆盖;双随机抽查每年组织 1 次,抽查比例不低于 5%。 |
资料检查、实地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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