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县公共停车场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缓解交通拥堵,保障群众出行便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及《贡嘎县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成本测试报告》渝恒禾估〔2025〕162号、《贡嘎县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经价格调查、听证会论证及政府专题会研究通过,现将贡嘎县公共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计时收费标准
本次定价按白天、夜间差异化计费(按小时收费),
具体标准:附二维码

收费说明:
1、白天计时单位为30分钟,夜间计时单位为1小时;每个时段超过30分钟均按1个计时单位收费,特殊车辆(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实行免费政策。
2、停车场运营方可在不低于免费基准的前提下延长免费时长,需提前7个工作日向县发改委书面备案,备案后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3、严禁擅自缩短免费时段或违规调整计费规则,违者将依法责令整改。
二、收费范围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贡嘎县行政区域内政府投资(含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包括县城核心区、各乡镇、景区配套停车场及机场外围公共停车场。
社会资本全额投资的经营性停车场实行市场调节价,不纳入本方案管理。
三、区域界定
1、县城区域:县城建成区核心商圈及主要交通路段配套停车场。
2、乡镇区域:各乡镇周边规划设置的公共停车场。
3、景区区域:县内各旅游景区(点)配套公共停车场及景区周边政府管控停车区域。
4、机场外围区域:贡嘎机场周边政府规划建设的公共停车场(不含机场内部专属停车场)。
四、相关要求
(一)明码标价管理:所有收费停车场需在入口处、缴费区设置标准化公示牌,明确区域类别、收费标准、时段划分、免费政策、投诉电话等信息,公示牌样式需符合山南市价格公示统一规范。
(二)收费规范运营:停车场需配备智能计费系统,支持扫码支付、无感支付等便捷缴费方式,计费精准到分钟;收费人员须佩戴工作证件,主动出具正规收费票据,严禁乱收费、议价等违规行为。
(三)投诉处理机制:设立24小时投诉咨询电话(由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受理),接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保障车主合法权益。
(四)监督检查机制:由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常态化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按标准收费、未公示收费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动态调整机制:方案实施后每1年开展一次运营评估,结合交通流量变化、群众反馈及成本监审结果,适时优化收费标准,确保政策适配性。
五、执行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7日后正式执行。
五、投诉电话
价格举报电话:0893-7392977
监督投诉电话:0893-73917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