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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贡嘎县祥瑞自来水厂正式水价调整的公告

2025-12-10 18:04:33 来源:贡嘎县祥瑞投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贡嘎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5)第17期(2025年12月4日)研究通过的《贡嘎县自来水厂有限责任公司自来水供水价格评估报告》和《贡嘎县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批准实施贡嘎县县城自来水供水价格调整方案的复函(贡发改发〔2025〕266号)》文件。结合贡嘎县自来水厂运营成本监审结论,现将贡嘎县自来水厂水价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时间本次水价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二、调整范围贡嘎县城区范围内所有使用自来水厂供水的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及特种用水用户。

三、具体调整方案

序号

用户类别

阶梯类别

用水量

基本水价

备注



1


低收入居民

第一阶梯

0-240立方米/年

0

优惠政策对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低保户”、“五保户”、“伤残军人”和“特困职工”等低收入家庭。

第二阶梯

241-360立方米/年

0.28

第三阶梯

360立方米以上/年

0.67

2

农户居民

/

每立方米

2.00

农(牧)户。


3


其他居民

第一阶梯

0-240立方米/年

1.24


城镇居民。

第二阶梯

241-360立方米/年

1.86

第三阶梯

360立方米以上/年

3.72



4



非居民

非经营性用水


每立方米


2.07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含学校)、社会团体、医疗机构、部队、市政用水(园林、绿化、水冲公厕、环卫)等。


经营性用水


每立方米


2.19

工业、商业(指从事商品交换、提供有偿服务等非公益性经营活动)、服务业、建筑业等经营性活动的用水。


5


特种行业


/


每立方米


3.72

纯净水及饮料制造业、洗车业、桑拿浴室、美容美发厅、洗衣店等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用水。


四、配套保障措施

(一)对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实施用水阶梯政策,依据用水量标准执行最低水价,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二)自来水厂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及社区公告栏等显著位置公示新的水价标准、阶梯水量划分及收费依据,接受社会监督。

(三)供水企业需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供水服务,保障水质安全,提高供水稳定性,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运营效率,以实际行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其他事项

(一)2025年12月31日前已预缴水费的用户,按照原水价标准执行;2026年1月1日起抄表计费的水量,一律按调整后的新水价标准执行。

(二)用户对本次水价调整有疑问的,可拨打自来水厂咨询电话:0893-7395579,或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馈。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贡嘎县祥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贡嘎县祥瑞自来水厂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贡嘎县祥瑞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贡嘎县祥瑞自来水厂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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