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九条、《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经贡嘎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贡嘎县工程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实施办法(试行)》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贡嘎县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局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