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效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司法厅在区(中)直各行政执法部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汇总形成了《西藏自治区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汇编(2024年版)》。该《汇编》共9册,汇总了36家近5000条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涵盖15个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制定的“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精准回应实际执法需求,为行政执法工作提供明确、细致的操作指引。
为规范贡嘎县行政执法,提升执法效能,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透明度,现特将自治区司法厅汇总形成的《西藏自治区区(中)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汇编(2024年版)》链接公开如下:
https://www.xizang.gov.cn/zwgk/xxfb/gsgg_428/202412/t20241230_454717.html
请各相关单位及执法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汇编》内容,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裁量权基准,确保每一项执法行为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处罚适当。在运用“轻微不罚、首违免罚”清单时,准确把握适用条件,做到宽严相济,切实维护好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贡嘎县行政执法工作迈向新台阶 。
贡嘎县司法局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