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汛抗旱职责,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西藏自治区抗旱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和责任意识,及时上岗到位,熟悉工作情况,落实各项防汛、抗旱措施,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准确掌握汛情和旱情。要加强防汛抗旱准备、涉水工程调度、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进一步分析研判2025 年责任辖区防汛抗旱形势,如遇险情能够做到靠前指挥,有效处置。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如因工作调整等原因发生变化,由各乡(镇)另行通报并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贡嘎县应急管理局,传真0893-7392166)。
附件:贡嘎县 2025年各乡(镇)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贡嘎县安委办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