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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2025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5-04-07 19:45:29 来源:贡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和《西藏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有关规定,适时抓住有利天气条件,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以下简称人影)在抗旱、防雹(增雨、雪)等气象防灾减灾中的作用,为我粮食安全、生态安全、森林草原防灭火、资源性增雨(雪)、重大社会活动保障、助力乡村振兴以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嘎县人影办积极组织全所有符合规范要求的人影作业点,适时开展人工防雹(增雨/雪)、消雨/等作业,现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120255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符合天气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时限内开展人影防雹(增雨)、(消雨作业。2、202511月1日至20264月30日,根据地方服务需求,并符合天气条件且经空管部门批准的时限内开展人影抗旱增雨(雪)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增雨(雪)作业。3、根据区、市政府的服务需求,经空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重大活动人工消雨保障服务工作。

二、作业装备。人影作业所使用的装备为65式37高炮、WR-1D型和BL-2A型火箭发射架。

三、作业范围。涉及朗杰学乡朗杰学村、岗堆镇乃萨村、江塘镇保吾村3个人影固定作业站点及贡嘎县流动作业点一个每个作业站点作业半径为10公里。

三、公告事宜。请所在县(区)、乡(镇)政府向广大群众做好人影作业安全宣传教育,并发布以下公告:

1.各人影防雹(增作业点要严格执行空域申请制度,临近作业前必须与飞行管制部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做好空域申请工作。严禁群众或无关人员在高炮、火箭作业现场围观。

2.人影防雹(增使用的炮弹、火箭弹均属易燃易爆危险品。因此,作业区内单位或个人如拾到故障弹或炮弹、火箭弹残骸,严禁敲打、拆卸、火烧和玩耍等,为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人影办等相关部门处理。

3.一旦发生人影作业意外事故或发现落地未爆炸的炮弹、火箭弹时,人和牲畜应立即撤离该地点,并立即报告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公安机关或县人影办、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并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违反上述公告相关事项并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给国家和他人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四、联系单位及电话。

人  影  办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人

办 公 室

手 机

山南市人影办

0893-7822263

13889038056

扎西加布

贡嘎县人影办

0893-7393608

13889035500

次仁旺久

五、其他说明。请密切关注县人影办发布的作业公告。此公告有效期同作业期一致。

特此公告。          



贡嘎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2025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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