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通告公示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4-12-19 12:46:36 来源:贡嘎县林草局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核查情况

经核查,我县雅砻风景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等违规现象,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整改目标

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加大监督力度,按照新修订的《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清理和整治违法违规现象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贡嘎县人民政府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17整改措施验收意见

牵头单位(盖章):山南市林草局                                  时间

反馈问题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责任单位

           贡嘎县人民政府

验收时间


验收方式


验收情况


验收意见


牵头主要领导

(签字)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牵头单位:贡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反馈问题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核查情况

经核查,我县雅砻风景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等违规现象,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牵头单位领导(签字)


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反馈问题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是否完成整改


是否完成验收


是否进行公示


是否进行备案


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签字(盖章):

时间: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备案表

反馈问题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整改措施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验收情况


公示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