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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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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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我县雅砻风景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等违规现象,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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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加大监督力度,按照新修订的《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清理和整治违法违规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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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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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
贡嘎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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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将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意见(17)整改措施验收意见
牵头单位(盖章):山南市林草局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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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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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贡嘎县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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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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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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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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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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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要领导 (签字) |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申请表
牵头单位:贡嘎县人民政府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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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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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情况 |
经核查,我县雅砻风景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等违规现象,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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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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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及成效 |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将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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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单位领导(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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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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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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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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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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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完成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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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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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行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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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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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意见 |
签字(盖章): 时间: |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17)整改措施销号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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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风景名胜区违规开发建设,违规开发房地产项目、畜禽养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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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严格按照《雅砻河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对违法违规畜禽养殖项目及房地产等进行全面清理和退出政治。按照《风景名胜区条例》,压实责任,严把涉及保护区规划范围用地、项目建设的审核批准关口,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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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 |
一是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局党组集中学习《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3次;二是我县雅砻风景区内共涉及未批先建项目6起,目前均已整改完成。将严格审批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项目,杜绝任何与风景名胜区功能定位不符合的项目落地,充分发挥“林长制”工作机制,加强风景名胜区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未批先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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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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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