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1日上午9时28分,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管网开挖施工区域贡嘎县甲竹林镇沃拉居委会G349KM1113-850M处发生一起沟槽坍塌事故,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0万元。
事故发生后,2023年11月2日,贡嘎县人民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2023年11月24日,事故调查组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提交县人民政府批复。2023年12月11日,贡嘎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3〕22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要求,贡嘎县住建局成立了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该起事故责任追究和防范整改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尼旺次仁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 聪 县住建局(城管局)局长
成 员:张 铄 县发改委主任
陈 多 智 岗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罗 永 忠 县总工会四级调研员
索努扎西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罗 成 县公安局岗堆镇派出所三级警长
朗杰索朗 县应急管理局四级主任科员
边巴次仁 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
二、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按照事故“谁调查、谁评估”的原则,成立了以贡嘎县住建局(城管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参加事故调查组单位人员为成员,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参加的事故评估组。在评估过程中聘请了相关专业服务机构参与事故评估工作。根据贡嘎县人民政府《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评估组对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逐一进行了核实,确保事故调查报告中每一项责任都追究到位,每一项整改措施都落到实处。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查阅事故案卷,翻看行政处罚文书,核对罚款专用票据及有关证明资料。事故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已全部落实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给予行政约谈锁定(3人)
1.张毅,四川锋骏劳务有限公司班组长,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对其进行约谈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陈友良,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未履行监理职责,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对其约谈并进行锁定证书3个月。
2.郭世超,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总监,未履行监理责任,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警示约谈。
3.谭富升,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监理员,未及时发现劳务公司违章操作问题,对其进行警示约谈,并由监理公司进行更换。
(二)给予行政约谈单位(2个)
1.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施工单位,对四川锋骏劳务有限公司不服从管理问题等履行总包管理职责不到位,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约谈处理。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一个月。
2.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劳务公司的违章作业监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正确处置,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约谈建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
(三)事故报告公示情况
2023年9月16日,贡嘎县住建局在贡嘎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报告进行了公示。
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评估组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踏勘、查阅文件、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基本到位。
(一)企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中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了污水处理设施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了本质安全。一是通过优化支护设计等措施,提高了沟槽施工的安全性,有效防止了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二是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显著提高,能够自觉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三是通过完善施工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机制等措施,项目的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同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机制,持续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二)监管部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2.贡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贡嘎县应急管理局、贡嘎县公安局、贡嘎县人社局、贡嘎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督促事故单位西藏地球第三极皮革产业有限公司对事故中暴露出在隐患治理、培训教育、制度建设、风险辨识、应急管理、现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隐患排查“五定”要求,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确保事故企业生产安全。
五、评估总体结论
评估组认为,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主体能够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了《贡嘎县人民政府关于贡嘎县空港新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一期)EPC项目“10.31”沟槽坍塌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中有关事故责任追究以及整改防范措施建议的各项要求。评估结论为通过。
六、下一步建议
(一)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续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对新建立和修订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要组织从业人员全覆盖培训学习,定期对污水处理站人员的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培训和检查,切实提升安全风险意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落实到位。
(二)严格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要进一步加强受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现场管理,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监护人在场监护作业,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三)强化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结合实际加强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贡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