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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2024-10-28 17:12:49 来源:贡嘎县交通运输局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8-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山南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交通项目施工单位监管不严,全市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核查情况

经核查,存在对交通设施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目标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交通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

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每年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整治行动,坚决遏制交通运输领域环境违法行为高发态势。(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

贡嘎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平措

联系电话

739356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贡嘎县交通运输局研究制定贡嘎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交发〔202430号),明确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按照方案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绿色交通、生态交通建设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8-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山南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交通项目施工单位监管不严,全市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核查情况

经核查,存在对交通设施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目标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交通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

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施工方及业主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按照“一案一策”原则,明确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各县(区、市)及相关单位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强交通项目施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4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

贡嘎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平措

联系电话

739356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积极对接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督促指导施工单位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专项生态恢复方案。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多次前往生态恢复区督促整改进度,确保生态恢复取得成效。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18-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山南市交通运输部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对交通项目施工单位监管不严,全市交通建设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严重。

核查情况

经核查,存在对交通设施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目标

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交通领域生态破坏和环境违法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整改措施

完善公路建设生态环境保护考核管理机制,严明失信惩戒、资金扣减等措施,倒逼交通设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2024年12月31日,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

贡嘎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平措

联系电话

739356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责任,落实环保工作职责,县交通运输局制定《贡嘎县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贡交发〔2024〕30号),确保环保监督工作落实落细落地。项目前期完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与施工单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要求施工单位制定《环保措施》。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贡嘎县江雄水库至浪卡子县张达乡公路项目生态恢复效果不佳,种植的测柏树成活率较低。

核查情况

经核查,贡嘎县江雄水库至浪卡子县张达乡公路项目生态恢复效果不佳。

整改目标

制定科学生态恢复方案,确保生态恢复成效。

整改措施

市交通运输局督促江雄水库至浪卡子县张达乡公路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方)对生态恢复区进行补植补栽,确保生态恢复取得成效。(2024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

贡嘎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平措

联系电话

739356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积极对接项目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专项恢复治理方案开展补植补栽工作,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全力开展生态恢复工作,加快治理进度。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21-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贡嘎县江雄水库至浪卡子县张达乡公路项目生态恢复效果不佳,种植的测柏树成活率较低。

核查情况

经核查,贡嘎县江雄水库至浪卡子县张达乡公路项目生态恢复效果不佳。

整改目标

制定科学生态恢复方案,确保生态恢复成效。

整改措施

贡嘎县、浪卡子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监督施工方落实环保主体责任,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恢复要求,确保生态恢复工作达到预期效果。(2024年12月31日)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山南市交通运输局

贡嘎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平措

联系电话

7393565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项目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指导施工单位制定专项生态恢复方案,补植补栽树木要结合实际,尽量选择适应性强、成活率高的本地草种和树苗,提升现场修复治理可视化效果。补植补栽工作中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恢复治理方案,加快整改进度,保质保量完成生态环境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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