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彰显模范人物的先进事物,激励各族干部群众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积极投身强国建设、民族伟大复兴伟大事业,为做好贡嘎县推荐评选有关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2019年以来,在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工人、农牧民、人民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行业的广大劳动者和建设者。企业职工、农牧民、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中的模范人物,授予“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称号。
二、评选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必须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符合《西藏自治区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反对分裂,立足岗位,勇于奉献,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原则上获得过地厅级表彰奖励,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位的工作任务,在打击分裂破坏活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加强维稳能力建设,维护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全民推进法治西藏建设,筑牢国家安全屏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总要求,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作出贡献的。
(五)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立和践行“两山”理念,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时间
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24年4月7日上午下班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县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逾期不上报取消推荐评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