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科学构建我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建立安全、规范、稳定、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状况,制定贡嘎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方案。
一、基本原则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布点,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的原则进行。
1.保障安全。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工作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法律为准绳,严把准入关,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申办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依法不予行政许可。
2.统一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选址应当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合理布局。按照“区域限制、方便群众”的原则优化行业空间布局,根据县域安全条件和监管难度实施动态管理,实现市场良性发展。
4.总量控制。为避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之间无序竞争和加强对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有效安全管理,继续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5.适度竞争。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鼓励创新,在全县人员较为集中区域通过设立1-2个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通过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布点规划方案的实施,使零售经营单位布点更加科学合理。
二、布点规划
(一)规划布点控制数
全县规划烟花爆竹零售店(点)拟定为5个,结合全县以前规划布点情况,具体规划零售点数见附件一。
(二)布点方式与流通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市场经济“自由竞争”因素和“安全第一,方便管理”的原则,布点方式与流通管理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根据“统购分销、统一配送”的原则,烟花爆竹由有批发资质的企业统一组织货源,统一配送到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经营店(点)。
2.统一布设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以前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作废。有意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经营户,全部重新申请,符合布点规划和安全条件的,按规定程序申报并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3.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实行统一标识,县城、乡镇实行专柜专店销售,专人操作,经培训合格,方可经营,要严格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三、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经营条件
1.符合县应急管理局制定的零售经营布点规划;
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
3.零售经营场所地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
4.零售经营场所均不得设仓储,存放数量不超过40箱,实施总量控制;
5.零售经营店(点)应向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
6.零售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零售经营场所内不得吸烟和动用明火;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的选址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的选址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选择在消防车辆可以顺畅到达的区域;
2.不应设置在军事管理区、文物保护区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
3.不应设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不应设置在桥下及涵洞内;
4.不应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应设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内;
5.不应设置在其地下、室内或上方有输送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质管道的建筑物内;
6.不应设置在电压高于1kV的电力线路下方。
五、实施要求
1.县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辖区内零售经营户的布点规划组织工作。老的网点不符合规划及安全条件的,不予许可;新增网点要坚持从严把关,不搞一哄而上,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对零售点的安全检查旺季每个月不少于3次,并认真督促和指导各经营户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切实整改各类事故隐患,严防事故的发生。
2.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集中颁发工作,春节临时许可证有效期为三个月,对不符合布点规划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不予以许可。
3.县应急管理局要结合重点时段的实际情况,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县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销毁等环节的管理,督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严格执行管理规定、亮证经营,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要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无证经营、从非法渠道购货、销售伪劣产品以及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4.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引导群众从合法渠道购买合格烟花爆竹产品,安全文明燃放,并积极举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形成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社会舆论氛围。
贡嘎县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规划布点控制数
所在辖区 | 规划布点数 | 备注 |
县城 | 2 | |
森布日 | 1 | |
杰德秀 | 1 | |
甲竹林(机场) | 1 | |
合计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