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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2023年第三季度环境质量公示

2023-10-13 09:57:07 来源:贡嘎县

一、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本次监测共设一个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位于贡嘎县人民政府楼顶。所测指标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对照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环境空气所测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24小时平均值的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

本次监测共设个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冻萨(北纬:29°16′37.6″,东经:90°46′5.7″,海拔高度:3571m)(国控)、羊湖东区(北纬:29°082.4″,东经:90°4259.3″,海拔高度:4442m)(国控)贡嘎县雅鲁藏布江上游2.5km(北纬:29°17′58.1″,东经:91°024.9″,海拔高度:3555m)(区控)、贡嘎县雅鲁藏布江下游1km(北纬:29°1745.1″,东经:90°571.2″,海拔高度:3557m)(区控)。所测指标为电导率、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叶绿素a。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执行)》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雅鲁藏布江上游5km、雅鲁藏布江下游1km两个监测点位的地表水所测指标除水温、总氮不纳入评价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限值羊湖东区监测点位的地表水所测指标除水温不纳入评价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冻萨监测点位的地表水所测指标除水温、总氮不纳入评价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限值。

三、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本次监测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为地下水,共设个监测点位,分别位于贡嘎县吉雄镇自来水厂(北纬:29°17′26″,东经:90°58′43″,海拔高度:3491m)、贡嘎县中学水源地(北纬:29°17′6″,东经:91°059″,海拔高度:3481m)、空港新区甲竹林刚果水厂(北纬:29°17′33″,东经:90°520″,海拔高度:3494m)、空港新区甲竹林备用水厂(北纬:29°1649″,东经:90°5336″,海拔高度:3497m所测指标为色度(度)、臭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氟化物、氰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苯、甲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

本次监测结果表明:吉雄镇自来水厂水质和贡嘎县中学水源地水质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限值;空港新区甲竹林刚果水厂、空港新区甲竹林备用水厂水质所测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

四、农村试点环境质量

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村庄为岗堆镇森布日村和昌果乡团结新村(搬迁安置点)。

(一)岗堆镇森布日村

监测点设在岗堆镇森布日那曲搬迁安置点指挥部,监测项目分别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共6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

(二)昌果乡团结新村(搬迁安置点)

监测点设在昌果乡团结新村村委会楼顶,监测项目分别为二氧化氮、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和臭氧共6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限值。




公示单位:山南市生态环境局贡嘎县分局

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四站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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