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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一起销售检验检测不合格液化石油气案

2023-05-24 17:05:00 来源:贡嘎县

2023年3月27日,贡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关于西农正兴燃气公司贡嘎气站液化石油气的检验检测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C3+C4)烃类组分、C5及C5以上烃类组分项目不符合GB11174-2011《液化石油气》标准,依据西藏自治区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2年版),判定为不合格”。我局于4月25日经局主要领导批准立案,5月18日办结。

经查,当事人西农正兴燃气公司贡嘎气站被抽样检验液化石油气为20221220批次,进货总量为1.64吨,销售1625公斤,抽检样品15公斤。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149.3元;2.罚款28000.00元,现已全部上缴至国库。                   

此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优势,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重拳出击,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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