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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贡嘎县公安局查处一起阻碍执行公务案件

2022-03-16 11:05:00 来源:贡嘎县公安局

2022年3月9日03时38分,贡嘎县公安局督察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有人在辖区沃拉检查站喝醉酒闹事,还拽坏值班民警执法记录仪,请督察民警出警”。接到指令后,警务督察民警立即向局领导汇报,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维权机制,召开维权案件综合分析研判会,并安排警务督察大队、法制室、治安管理大队进一步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经查,2022年3月9日03时30分许,沃拉检查站民警在例行检查过程中,发现川A*****红色小型客车超员1人,值班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司乘人员告知其违法行为,并要求乘客下车配合检查,民警在执勤过程中,乘客次某(女)无理纠缠执勤民警,阻碍民警的拍照取证,严重影响正常执行公务,执勤民警对乘客耐心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再次要求乘客下车配合检查时,乘客贡某下车冲到民警平某面前抓住其衣领,拽坏民警平某佩戴的执法记录仪。(以上事实有民警的陈述及现场拍摄视频、监控视频资料、在场证人证言。)

2022年3月11日,贡嘎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行为人贡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对次某行政拘留五处罚。

警方提醒:

人民警察是国家重要的执法司法力量,代表国家行使执法权,肩负着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

一、民警的执法权来自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一系列法律的明确授权,公民合法权利的充分保护与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都有赖于这些执法权的依法有效行使。对正当执法的挑衅无异于对法治权威本身的亵渎。

二、民警执法受法律保护,代表法律权威,捍卫的是法律尊严,任何方式干扰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辱警袭警、诬告陷害威胁等行为都是违法犯罪,公安机关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处理,坚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和正当权益。

三、对于民辅警依法执行职务的过程中,遇到不法侵犯的,该追究对方责任的绝不能姑息迁就,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民辅警的合法权益。害怕引起矛盾或者考虑方方面面的影响,只会使影响加大;委曲求全不仅牺牲民辅警的利益,还有损公安机关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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