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西藏要闻

洛桑江村主持​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主任会议

2019-09-09 09:47:16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9月7日上午,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洛桑江村主持召开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区民族领域立法相关工作。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维色、许雪光、巨建华、李文汉、王峻出席。

洛桑江村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民族团结是西藏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等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西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西藏人民的亲切关怀。区党委始终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西藏工作的着眼点着力点和出发点落脚点,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积累形成一批重要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为切实加强我区民族领域法治建设,依法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民族领域立法工作列入今年立法计划,作为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洛桑江村强调,将民族领域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实践经验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西藏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站在维护祖国统一、确保国家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民族团结立法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组织精干力量,扎实有效推动民族领域立法工作。要牢牢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党的治藏方略,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民族团结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总结我区民族团结工作有益经验,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沟通协调,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不断加快工作进度,着力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确保法规顺利出台实施,为不断增强西藏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巩固和发展我区民族安定团结的和谐发展局面提供有力法制支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