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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5-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024-11-20 12:38:21 来源:贡嘎县司法局



反馈问题

责任落实不到位

核查情况

经核查,我县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05-01问题已整改完成,达到销号条件。

整改目标

积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整改措施

1.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治集中式饮用水源点、农村饮用水点网围栏是否破损及人员和牲畜随意进入保护区内等问题。2.对排查出未进行水源保护的1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实施水源保护项目,确保水源安全。

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贡嘎县分局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贡嘎县分局、县住建局、水利局)

责任人

拉巴平措

联系电话

13518915888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我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工作人员赴各乡镇、各村居开展农村饮用水源点排查工作,共排查出15个水源点存在人畜随意进入无水源地保护措施等问题,对排查出的15个水源点进行水源保护实施项目,项目投资184.54万元,建设内容为:在饮用水源区域新建隔离栅、安全警示牌、水源点保护石碑、界桩等。2024年7月11日完成竣工验收,确保了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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