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责任单位(人):
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全力做好贡嘎县2023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2023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做好抗击特大洪水准备”的指示精神,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全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水库三个责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贡嘎县2023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名单
2:贡嘎县2023年度“水库三个责任人”的名单